露天开采安全规章制度露天矿爆破安全管理规程中国职业安全网中国职业安全网导读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一、总则、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爆破开工前,凭相关手续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爆破施工手续,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方可进行爆破作业。为了加强露天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和周围环境等公共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章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一、总则、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各种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的爆破器材。爆破开工前,凭。
露天开采安全规章制度职工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为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根据上级规定结合煤炭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新入矿人员培训新入矿人员包括毕业分配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及学徒工和新调入人员等。新人员入矿前由矿组织进行入矿教育培训和考试,入矿培训和考试的内容安排如下:条基本概况、露天矿概况及矿史介绍、露天矿的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培训的具体要求条纪律教育、矿规矿纪教育、劳动纪律教育第三条生产知识教育、煤炭生产过程、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设备介绍第四条安全教育:、《矿山安全法》和《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所赋予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矿山安全规程及露天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与其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事故征兆的识别、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事故施救、自救和有关急救方面的知识;劳动保护有关规定等。第五条思想教育:职业道德及爱岗敬业教育二、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培训新上岗人员(新转岗人员)和。
露天开采安全规章制度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化基本标准更新点击次数:查看评论经醴陵市安监局与株洲市安监局充分讨论协商,我市露天矿山安全标准必须达到以下五点,任何一条未达到要求,均不能通过三级标准化验收。一、严格执行分层台阶开采,台阶高度和宽度符合要求;掏采或一面墙开采一律从严处罚,直吊销证照;二、爆破方式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未经专家论证,严禁采用浅孔爆破;三、二次破碎必须使用机械破碎,严禁使用改炮或扒炮;四、装岩必须使用机械铲装,严禁人工装运;五、按规定布置好安全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五上墙、九归档”制度。办公室面积不小于平米;办公桌少两张,文件柜少一个,沙发等家具;证照上墙,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正本;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包括安全检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企业安全教育、。
露天开采安全规章制度《广东省露天矿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省政府以粤府号文发布)作如下修改:.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的,劳动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一)露天矿场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事故,对未尽职尽责的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人及该矿场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由劳动部门提请上级政府给予行政处分;(二)违反第九条规定无《矿长安全资格证》的人担任矿(场)长职务者,责令其停止任职并根据条件另行补办手续;(三)违反第十一条规定无《安全准采证》而擅自开采的矿场,除责令其停产,并限期办理《安全准采证》外,同时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四)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超过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十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除责令其停产整顿外,并对违章矿场处以元以上以下的罚款;(五)对无操作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责令停止作业和补办操(六)因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生命。
露天开采安全规章制度》|关闭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小型露天采石场可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文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②职能部门责任制;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是否齐全,符合企业实际,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查文件、有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档案。安全检查制度;②职业危害预防制度;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④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⑤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⑥设备安全管理制度;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度是否齐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企业实际,以文件形式公布实施查文件、操作规程:抱杆操作工、爆破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电工、安全检查工、尾矿工、机动车司机必须有操作规程齐全、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查看有关文件资料、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